聯系方式
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臺賬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各重點監管單位要結合產廢、經營的實際情況,配置使用智能地磅、電子標簽和電子臺賬等物聯網設備,融合二維碼、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對危險廢物分類、貯存等環節進行精細化、智能化管理,自行選擇購買符合要求的相關終端設備或者硬件設施。
原文如下↓
深圳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快推進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臺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經營單位:
為加強危險廢物產生、貯存過程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2023〕17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和自行利用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粵環辦函〔2024〕14號)等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以下簡稱重點監管單位)(詳見附件1)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充分認識應用智能化臺賬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制定本單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過程臺賬管理智能化升級改造方案,明確建設內容,確保完成改造任務,通過智能化手段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確保自動生成的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配備智能化設備,實現信息互聯共享。各重點監管單位要結合產廢、經營的實際情況,配置使用智能地磅、電子標簽和電子臺賬等物聯網設備,融合二維碼、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對危險廢物分類、貯存等環節進行精細化、智能化管理,自行選擇購買符合要求的相關終端設備或者硬件設施。相關接口開通,請進入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單位信息”-“數據物聯網”-“數據對接申請”菜單,填寫數據對接申請,管理人員審核通過后自動下發對接資料。如需省平臺運營技術單位提供咨詢服務的,可加入省平臺物聯設備對接咨詢QQ群進行咨詢。
三、落實智能化出入庫電子臺賬管理要求。各重點監管單位要使用智能地磅等物聯網設備,在危險廢物產生后,通過智能化出入庫電子臺賬系統進行稱重,生成二維碼標簽,標簽應按照《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規定的顏色、字體、尺寸、材質等要求印制并張貼。打印生成的標簽掃碼進行出入庫操作,生成的電子臺賬自動上傳至省平臺,電子臺賬要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1259—2022)的要求制定。掃碼入庫時,應選擇貯存設施代碼和設施名稱,實時記錄危險廢物在本單位內貯存的準確位置。掃碼出庫時,去向選擇自行利用處置或委外利用處置,再登記關聯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填寫自行利用處置情況或運行電子轉移聯單。
四、限期完成智能化臺賬管理工作。各重點監管單位應按要求將智能化臺賬管理與省平臺實現數據聯網共享,于10月30日前完成智能化升級改造。后續新增的重點監管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同步采用電子地磅、電子標簽、電子管理臺賬等技術手段實現對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管理。
五、打造智能化管理示范項目。鼓勵重點監管單位結合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管理,與單位內部管理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實現危險廢物企業內部信息化管理,打造智能化管理示范企業。鼓勵其他產廢單位結合自身情況,借鑒重點監管單位危險廢物可追溯信息化工作經驗,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取代傳統的手動填報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并減少人為錯誤,實現對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標題:深圳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快推進危險廢物源頭智能化臺賬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深圳市生態環境局